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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水资源合作法律机制反思与创新
作者姓名:陈咏梅  郭柚坊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课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我国核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20&ZD162);
摘    要:澜湄流域合作法律机制,是澜湄流域国家在“一带一路”倡议之上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的保障。澜湄流域水资源合作法律机制则是水资源合作机制化、制度化的结果,具有国际法制化特性。现存澜湄流域水资源合作法律机制缺少行之有效的法律规则体系,湄公河委员会在成员国范围、权威性、作用等方面均有待改进。为此,应坚持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利用无公害原则、可持续原则,从澜湄流域水资源合作组织机构创新、法律机制框架体系创新、法律机制内容创新、合作运行机制创新、执法合作机制创新等进路,采取推进澜湄流域水资源合作水文大数据平台创新、澜湄流域生态环境监督机制创新、澜湄流域水资源利益分享机制创新、澜湄流域水资源争端解决法律机制构建等策略,以推动澜湄流域水资源合作迈上新台阶。

关 键 词:澜沧江—湄公河流域  水资源合作  法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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