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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津关”合流看汉初《津关令》的生成逻辑
作者姓名:贾高邦  王瑞山
作者单位:1.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2.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甲、金、简牍法制史料汇纂通考及数据库建设”(20&ZD180);
摘    要:中国古代的“津关”之法可以追溯至汉初的《津关令》,与之年代相近的传世文献亦常见“津关”一词,然考诸先秦典籍及秦简法律文献却难觅“津”“关”连用之辞例。法律语言是立法者思想的体现,其在反映统治阶层观念认知、导引社会风气的同时,亦在一定程度上回应社会现实。《津关令》的制定正是秦末汉初社会激变、“津”“关”功能发生转变的反映。先秦时期,“津”与“关”的性质及功能差异较大,前者主疏通,后者主控制,前者的功能在于利民,而后者的目的在于防民。此时的“关”作为一类基层管理机构已颇具规模,而“津”的自然属性较强,其作为管理机构的特征尚不明显。到了秦末,“津”的管理功能增强,其社会控制的作用逐渐显现,“津”“关”呈现合流的趋势。在汉初语境下,文学作品和法律文本已将“津”“关”并称,表明两类设施在功能上的整合。这种整合一方面源自于战国后期各国中央集权趋势的加强与管理机构的官僚化,另一方面也与汉初郡国并行背景下隐藏的汉廷与诸侯国之间的矛盾有关。

关 键 词:《津关令》  “津关”合流  “津关”之法  官僚化  《唐律疏议》  《关市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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