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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普世伦理之善恶概念
引用本文:李洵,陈徽.康德的普世伦理之善恶概念[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6(2):88-91.
作者姓名:李洵  陈徽
作者单位:1. 解放军汽车管理学院,安徽,蚌埠,233011
2. 复旦大学,哲学系,上海,200437
摘    要:为确立具有普遍必然性的道德法则,依据纯粹的实践理性批判,康德扭转了西方关于道德法则与善恶概念之间关系的传统观点,即:不是传统所谓的善恶概念决定并产生道德法则,而是道德法则蕴涵并决定善恶概念。由此,康德的道德哲学具有以下之特点:一、善恶最初只是消极的存在概念,其内涵与意义产生于理性自己确立道德法则之后。善恶概念的本来意义只是相对于意志及其支配的行为而言的;人性无善恶,唯一无条件善或恶的只是自律与否的意志。那种认为康德主张人性本恶的观点是缺乏根据的。二、强调善恶概念与福祸概念的区别。福祸概念不仅不是善恶概念产生的基础和依据,而且它们与善恶概念之间没有必然性的联系。三、通过强调纯粹的、普遍必然性的道德法则产生之根据和基础的意志自由,康德高扬了人的自足性的价值与人格尊严,表达了对当时的作为启蒙运动精神重要内容的理性崇拜之肯定。

关 键 词:康德  普世伦理  善恶  福祸  意志自由  道德法则  人是目的
文章编号:1001-5019(2002)02-0088-04

Good and Evil Concept of Immanuel Kant's Ethic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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