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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美学原理的“距离”
作者姓名:道生  蒋孔阳
摘    要:个人与鉴赏对象之間的关系,曾由布劳赫加以研究,他称这一关系为“心理的距离”。艺术家和他的經驗保持了距离,观众还必須給自己造成第二次的距离。布劳赫承认了不同程度的距离,但本文作者进一步说,并没有完全“正确的”距离,常常因人、因物、因条件而异。为了使距离的概念成为現实主义的,而又合于实际的应用,必須从头到尾相对地说,而不能绝对地说。審美鉴赏虽然是有距离的,与利害无关的,然而,它却不是偶然的。个别的人把个别的现象判断为美,而人的本身却并不认識美的本身。艺术家必須和那燃起他的想象的經驗,保持距离。距离的大小决定于經驗的性质和强度,以及艺术家和观众的智力。布劳赫说,艺术家只有在超脱切身經驗的条件下,才能在艺术上形成一种强烈的切身经验。这一说法,必須和他下面的話联起来看:“在欣赏和创作过程中,最需要的是把距离减少到最低限度而没有消失。”現在把他的话作这样的修正:在创作中,最需要的是创造一种概念的形式;在说明中,最需要的是表現出这一概念的形式;在欣赏中,则是要观赏它。如果我們能够达到的距离,接近于艺术家本人的;如果我們最合适的距离,类似于他的;那么,我們就可以办到那最需要的事——把作品当成概念的形式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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