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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一年后,年终奖还能要回吗?
作者姓名:李迎春
作者单位:深圳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
摘    要:[难题]James之前在B公司工作,2008年10月8日提出辞职,19日经公司批准后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2009年11月,James从两位前同事那里得知,公司支付了他们2008年度的年终奖,然而却从未通知自己领取,而且这两位同事是2008年9月先于他离职的.James找到原公司理论,但遭到拒绝,于是在2009年11月29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原东家按照公司相应的标准补发自己应得的2008年度年终奖18万元.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驳回了他的申诉.他又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关 键 词:劳动争议调解  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劳动者  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报酬  离职  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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