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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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庆延.法律的空白[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8(1):51-5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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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庆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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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金山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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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0年,四川省发生了一起罕见的官司——全国首例婚内索赔案件。有一对夫妇,结婚几年,感情非但没有加深,两人之间的矛盾却逐渐暴露,最终双方发展到相互大打出手,欲解除婚约的局面。某日早上,两人叉为小事吵了起来,情急之时,丈夫顺手操起一个开水瓶掷向妻子,致使妻子身体烫伤多处。事后,妻子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法庭,状告丈夫侵犯她的人身权利,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一系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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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 精神损失费 人身权利 四川省 妻子 丈夫 医疗费 误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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