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职工重新就业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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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岳阳市劳动局待保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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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制度的建立,较好地保障了国营企业职工在待业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使待业职工在待业期间可以得到必要的物质帮助。但待业保险制度对待业职工进行救济只是一种经济手段,而帮助待业职工在待业期间参加转业训练、生产自救,尽快走上新的工作岗位,才是实施待业保险根本的目的。所以,在进行待业保险的工作中,应当紧紧围绕促进待业职工重新就业这个中心,通过待业保险基金的统筹使用,达到促进待业职工再就业的目的。一、待业职工重新就业的意义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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