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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死者人格利益的法律保护
引用本文:李亚敏.论死者人格利益的法律保护[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Z2):191-194.
作者姓名:李亚敏
作者单位: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摘    要:自然人成为死者即丧失主体资格,而人格权是一种专属权,其主体的灭失将导致该权利的丧失,因此死者不再享有人格权,但其某些人格利益依然存在。死者人格是否需要保护是一个值得研究的理论问题,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是基于对死者的尊重,对其家属、后代情感的抚慰,以及对社会公平的一种维护,是人权保障的内在要求。我国对于保护死者人格利益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本文通过对死者人格利益的界定,提出保护死者人格的理论依据,并就完善我国死者人格法律保护提出自己的建议,以期对立法和实践有所帮助。

关 键 词:人格利益  法律保护  保护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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