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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国税干部十大修养
引用本文:王树叶,李长华.刍议国税干部十大修养[J].咨询与决策,2004(8):42-43.
作者姓名:王树叶  李长华
作者单位:随州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摘    要:所谓“修养”乃“修正”与“养成”也,“澡身而浴德”。做一个有品位的人就必须要不断的修正自我,使自己具备良好的待人处事的品德。修养是每一个人一生不懈的追求。古人云:“白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做人要修养,当干部要修养,当国税干部更要修养。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强烈要求我们不仅要严格执法,而且还要正确执法。因此,本文力图就做一名合格的国税干部应加强哪些修养、如何加强修养,发表一孔之见。

关 键 词:随州市国家税务局  干部修养  文化修养  国税干部  人格修养  税收执法责任制  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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