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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社会工作:从“维权”到“增权”
引用本文:陈钟林.妇女社会工作:从“维权”到“增权”[J].中国社会导刊,2009(19):1-1.
作者姓名:陈钟林
摘    要: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这对妇联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提出了新要求、新目标。深圳市妇联以“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载体.把专业社会工作的理念、方式、方法引进妇联工作.探索妇女工作的标准化、长效化.是对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号召的积极回应。

关 键 词:专业社会工作  妇女工作  “维权”  妇联工作  胡锦涛总书记  群众参与  综合服务中心  六届六中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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