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行为制度的价值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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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拯.我国法律行为制度的价值与建议[J].贵州社会科学,2012(1):134-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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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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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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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民法通则》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行为制度,但其在施行中也暴露出了各种问题。对其进行审视及现代解读可为将来制定民法典作理论准备。我国制定民法典时应当保留并简化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并在法律行为的定义中去除合法性要件,同时应将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效力判断分开,并对民事行为进行合乎实际的类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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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行为制度 价值:检讨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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