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行政与司法的冲突及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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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建军.工伤认定:行政与司法的冲突及消除[J].社会科学研究,2007(2):9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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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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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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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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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工伤认定被设置为行政法律关系而进入公法领域,导致具体行政行为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可避免,增加了行政与司法在认定工伤上的矛盾与冲突,造成工伤认定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出现一定程度的背离。应将本质上属于社会法领域的工伤认定划归在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使工伤认定更为科学合理,使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更为切实的尊重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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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伤认定 劳动法律关系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
文章编号: | 1000-4769(2007)02-009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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