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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何“嵌入”乡土社会——关联营造的视角
作者姓名:陈 靖
作者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省乡村治理与社会建设协同创新研究中心,陕西 杨凌 712100)
基金项目: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2016G004);中央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2017RWYB16);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5年博士科研启动费项目(2452015332);陕西省农业协同创新与推广联盟2017年软科学项目(LMZD201708)
摘    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一般以土地的规模化为前提,而土地经营权流转会造成乡土社会中农民的利益分化,因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处理与普通农户的利益关系、社会关联与情感连带的问题,其持续发展必然要与乡土社会进行深度互动。“嵌入性”是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及其与乡土社会之间关系的分析框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通过关联营造的方式,利用“中介”“担保人”等熟人社会的关系纽带,以及人情、面子等乡土习俗,来建立与其所“嵌入”的乡土社会的精细关联。关联营造的机制关系着农业的均衡稳定发展,也关系着乡土社会的秩序稳定。

关 键 词:关联营造;乡土社会;嵌入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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