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理性与政治共识———罗尔斯对康德及霍布斯观点的继承与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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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肖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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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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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西方政治哲学中公共理性建构与政治共识塑造问题研究”(15CZX009),项目负责人:陈肖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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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共理性通常被构想为一种有助于促成或维持政治共识的理念。以康德为代表的启蒙主义者乐观地估计了理性自由运用与政治共识之间的关联。罗尔斯拒斥了启蒙主义的观点,转而采纳霍布斯式的构想,将公共理性作为一种机制以维持某种政治关系。但也因此,罗尔斯必须在不诉诸纯粹实践理性的基础上为公共理性提供新的规范性基础,以弥补霍布斯式公共理性的伦理缺陷。结果,罗尔斯式的公共理性既无法解决根本的价值冲突,亦无法在具体公共政策上促成实际的共识;其功能在于维护由作为公共理性规范基础的那些政治价值所界定的公民间的政治关系,以及使公民相互确信在这种关系中达成政治共识的道德可欲性和实践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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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理性; 政治共识; 政治价值; 罗尔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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