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坎伦的道德契约主义与多余性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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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晶.斯坎伦的道德契约主义与多余性反对[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44(3):1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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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 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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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 哲学社会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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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应得:正义的维度”(14JJD720023),项目负责人:王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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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斯坎伦的道德契约主义要解决的是道德行为正当与否以及如何确定道德动机的问题,并为此提出了“没有人能够合理拒绝”的道德原则。批评者认为,无论是在判断道德正当与否,还是在解释道德动机的问题上,斯坎伦的理论都是多余的,这就构成了对他的契约主义的“多余性反对”,这一反对包含程序性和动机性两种类型。然而,这种多余性反对并不能驳倒斯坎伦,因为批评者判断道德行为的正当与否和寻求道德动机的基础都是行为本身所具有的道德理由,而斯坎伦的基础是个人自身的理由。从个人理由出发来理解斯坎伦的契约主义,有助于理解某些行为正当与否的复杂理由,并且有助于确定行为的动机。因此,作为一种实质性道德理论,斯坎伦的契约主义不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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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契约主义 程序性多余性反对 动机性多余性反对 个人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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