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促进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制度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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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荣芳,丁沁怡.美国促进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制度评价[J].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20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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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荣芳 丁沁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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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州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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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福建省科技厅软科学课题《科技税收优惠政策的比较研究》;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的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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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沿革为了刺激技术创新,美国很早就制定颁布了相应的税收优惠制度。1954年美国《国内税收法典》就确立了研发费用扣除制度(174节)。但是令人遗憾的是,研发费用扣除制度没有带来预想的效果。数据显示,研发投资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从1968年的2.01%下降到1975年的1.58%。更重要的是,美国将其大部分研发投资都用于国防工业。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它的非国防研发支出(civilian research expense)是比较少的。1970-1980年间,美国的研发投入与GDP的比例始终在1.5%到2%之间徘徊。而在同时段的德国和日本,这一比例从来没有低过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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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税收抵免 技术创新 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制度 研发费用 研究费用 企业 扣除制度 国内税收 符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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