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图书馆法律地位与我国图书馆法之立法模式选择
引用本文:甘侠琴.图书馆法律地位与我国图书馆法之立法模式选择[J].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7(4):33-36.
作者姓名:甘侠琴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摘    要:在我国,图书馆具有不同的类型,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不同类型的图书馆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这决定了其所涉及的主体与社会关系是不同的。任何一门特定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应当是特定的,因此,不同法律地位的图书馆对于图书馆的立法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决定了我国图书馆法的立法模式。

关 键 词:图书馆  法律地位  立法模式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