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法律地位与我国图书馆法之立法模式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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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甘侠琴.图书馆法律地位与我国图书馆法之立法模式选择[J].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7(4):3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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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甘侠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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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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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图书馆具有不同的类型,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不同类型的图书馆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这决定了其所涉及的主体与社会关系是不同的。任何一门特定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应当是特定的,因此,不同法律地位的图书馆对于图书馆的立法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决定了我国图书馆法的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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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图书馆 法律地位 立法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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