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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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宗传.社会养老: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J].中国社会导刊,19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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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宗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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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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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养老包括经济供养、生活服务(照料)和居住方式等多方面的内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几方面都出现了从家庭提供为主向社会提供为主过渡的趋势。 一、老年人经济供养方式的社会化趋势 从全国来看,目前老年人靠家庭供养者约占3/4,由社会供养者约占1/4。其中城乡差别很大,乡村老年人主要经济来源由家庭提供者占92.9%,由社会提供者占7.1%;城市老年人主要经济来源由家庭提供者占37.9%,由社会提供者占62.1%。到2000年后,我国城镇老年人口将基本实现社会经济供养。因此,所谓过渡主要是农村老年人从以家庭供养为主向以社会供养为主的过渡。这种转变是与我国农村社会生产力及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首先,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传统养老的思想基础已开始发生动摇。其次,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及家庭规模和家庭结构的变化使老年抚养系数提高,家庭赡养老人的功能正在衰退。第三,由于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为养老社会化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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