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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
引用本文:顾展发,高春林,周明成.浅谈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J].江苏社会科学,1993(2).
作者姓名:顾展发  高春林  周明成
作者单位:南通县供销合作总社 (顾展发,高春林),南通县老区开发促进会(周明成)
摘    要:(一) 供销社系统现行的农产品流通体制.是在产品经济年代.按照计划经济的要求建立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保持农业生产稳定增长.增加农民收入。棉、麻等主要农产品基本上是按照国家计划种植.供销社根据国家收购政策、把农产品全部收购起来.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二是在轻工产品原料配置上.保证了各方面的需要,兼顾了产区和销区、内销与出口等方面的需要;三是国家建立了储备调节及进出口调控手段,对丰欠年进行了余缺调剂。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逐步建立.供销社现行的农产品流通体制已不适应新的经济运行机制.主要表现在: ——在思想观念上.供销社的不少同志.仍停留在产品经济年代.对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对涉足市场忧心忡忡,习惯于吃“计划饭”、“太平饭”.做“太平生意”.缺乏商品经济意识和竞争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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