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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价值的和谐农村建设之维
引用本文:李昌昊.法价值的和谐农村建设之维[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8(4):44-48.
作者姓名:李昌昊
作者单位:中共徐州市委,政策研究室,江苏,徐州,221003
基金项目:江苏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摘    要:秩序是法的基本价值,但法的价值决不止于此。当前和谐社会视野下农村立法如何从简单的工具论桎梏中摆脱出来,为建设和谐农村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一条根本的途径就是提升和深化对法的价值精髓的理解,实现法的不同层次价值的互助统一关系。

关 键 词:和谐社会  和谐农村  法的价值
文章编号:1001-4403(2007)04-0044-05
修稿时间:2007年4月3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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