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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搞活的财政对策
作者姓名:方生  高峰  朱国斌  胡成文  张苏红  徐燕  陈泓  朱小明  张永明  钱宏亮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财政系财政理论研究小组,苏州大学财经学院财政系,苏州大学财经学院财政系,苏州大学财经学院财政系,苏州大学财经学院财政系,苏州大学财经学院财政系,苏州大学财经学院财政系,苏州大学财经学院财政系,苏州大学财经学院财政系,苏州大学财经学院财政系,苏州大学财经学院财政系
摘    要:所谓企业活力,具体地讲就是指企业自我生存、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作为具有综合性职能的部门,可以通过税收、预算和补贴等方面的经济杠杆,使企业适应市场变化,充满活力。一、利用税收杠杆,为企业竞争创造平等的外部条件竞争是搞活企业的一个重要办法。但在目前的税制情况下,企业无法在平等的水平上开展竞争。财政部门必须进行税制改革,为企业竞争创造平等的外部条件。保护竞争,使之外有压力,并通过正确处理税、利、价三者关系,确定企业合理留利,使之内有动力。首先要缩小产品税,全面推广增值税。产品税包含了对C的重复课征,导致全能厂、非全能厂税负不均,不利于两者在平等条件下竞争。作为价内税,它不利于削价竞争。所以,要全面扩大增值税,消除对C的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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