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科合法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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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贾未舟.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科合法性问题[J].江汉论坛,2008,39(1):4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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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贾未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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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商学院思想理论教学部,广州,51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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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全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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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学科的合法性是指学科形成的学理上的合理性和存在的现实必要性.学理上的合 理性取决于特定的知识类型为基础的知识论以及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知识论并不是认知型的知识论,而是理解型的知识论(包括诠释型和扩展型的知识论). 同样,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方法论也不是面向求知的认知型方法论,而是 寻求意义的理解型方法论和理性分析的教育实践型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存在的现实必要性主要是满足社会精神层面的价值系统重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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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学科合法性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知识论 方法论 |
文章编号: | 1003-854X(2008)01-004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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