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闻事业“两为”方针二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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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高福.社会主义新闻事业“两为”方针二题[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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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高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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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泽民同志在《关于党的新闻工作的几个问题》中指出:“社会主义的新闻事业同社会主义的文学、艺术、出版等事业一样,虽然各有自己的特点和具体发展规律,但是它们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组成部分,都要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尽管服务的具体形式、内容、方法不尽相同,但都必须遵循这个基本方针。”江泽民同志代表党中央提出的新闻事业的这个基本方针,是以马克思主义唯物辨证的科学历史观作为理论基础的。它既总结了我国无产阶级新闻事业发展的历史经验;同时,也为社会主义新时期的新闻工作指明了方向。学习、研究、贯彻这个方针,无论是对于社会主义的新闻实践,还是对于新闻学的理论建设,都有着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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