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票据体系立法完善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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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翠香.我国票据体系立法完善之思考[J].社会科学研究,2003(3):8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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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翠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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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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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规定的汇票、本票与支票 ,存在若干与世界各国票据法及相关国际公约不相吻合之处 ,应作出修改。我国《票据法》应取消对汇票、本票出票人身份的限制 ,允许一般商业主体及自然人签发商业汇票与本票 ;取消对本票到期日的限制 ,恢复本票信用票据的本来面目 ;修改对划线支票的现行规定 ,并增加规定保付支票 ,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票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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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票据 体系 汇票 本票 支票 |
文章编号: | 1000-4769(2003)03-008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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