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林牧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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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克尔伦
,胡德夫.论林牧关系[J].内蒙古社会科学,19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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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克尔伦 胡德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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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义的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以及养殖业、狩猎业和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业产品的加工业。种植业、林业属植物生态系统,为第一性生产,畜牧业属动物生态系统,为第二性生产。第二性生产对第一性生产有绝对的依赖性,畜牧业再生产理论的主要问题,是研究第一性生产能为第二性生产提供多少必要的物质保证,以及如何提供这种保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内蒙古党委决定实行以牧为上方针,并要求自治区各地大力种树、种草。以牧为主方针实行几年来,收效很大。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以后,内蒙古党委总结了自三中全会以来的工作,并根据党中央的指示和内蒙古的实际情况,提出实行以林牧为主,多种经营方针,这是认识上的一个飞跃,抓住了发展畜牧业的主要问题。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这个方针,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发表一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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