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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重归于好 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有继承权
摘    要:问: 卞某(男)与刘某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没有子女.后来双方为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导致感情破裂,并于2011年离婚.离婚后双方均未再婚.后来,卞某做起了生意,两年之内发了大财.2014年,卞某听说刘某生病没钱医治,便经常去看望她,为她支付医药费.一段时间后,俩人相互觉得还有感情,于是又生活在一起,并对外宣称两人已经复婚.2016年2月,卞某出差,不幸遇车祸身亡,肇事者赔偿的各种费用共30万元均被卞某的父亲取走.刘某认为自己作为卞某的妻子却没有拿到一分钱,感到非常气愤.于是将卞某的父亲告上法院,要求依法继承卞某的遗产及肇事者赔偿的30万元.请问:刘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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