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善意第三人保护的一种立法选择——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确立之合理性辨析
作者姓名:徐金姝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摘    要:通说认为,善意取得制度起源于日耳曼法上的“所有人任意让他人占有其物的,只能对该他人请求返还”的原则。该原则基于“以手护手”(Hand mass Hand Wahren)观念,侧重于保护交易安全。任意将财产交付他人,仅能向其相对人请求返还,如该他人将财产让与第三人时,除得对相对人请求赔偿损害或其他权利外,不得对第三人请求返还。其原因在于.

关 键 词:返还 善意取得制度 立法选择 善意第三人 财产 不动产 日耳曼法 请求 相对 辨析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