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代“楚勒罕”制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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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乌力吉图.论清代“楚勒罕”制的发展[J].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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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乌力吉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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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社科院历史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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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满语“楚勒罕”,是形容词,直译为集聚之意。后来这一词被用来称呼集市贸易时,就往往被解释为“市会”、“兵车会”、“盟会”,逐渐成为专用名词了。 清代,从一六八九年到一八六○年这二百多年问,我国东北各民族人民的农业、牧业、渔猎、林产、药材、海产业都有了相当规模的发展。当地的集市贸易也随之蓬勃发展起来。经考证大量的历史资料得知,清季楚勒罕的较大中心在海拉尔,卜奎(今齐市)、瑷珲、呼玛、海兰泡、台伦、普禄、宁古塔、葫芦崴、石门镇、海参崴、瑗赉、伯力、双城子、红土(在兴凯湖西岸,今苏联辖境内)、彦楚河(瑗费东南,今苏联境内)十六处。除此之外,还有各地民众经常性举行的小型的楚勒罕。楚勒罕制始自清统治者完成对东北的统一战争之后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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