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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依法治国之三步曲
引用本文:裘斌.试论我国依法治国之三步曲[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4(1):114-117.
作者姓名:裘斌
作者单位:浙江省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浙江,绍兴,312300
摘    要:纵观我国依法治国的历史和现状,特别是1949年以后我国法制建设经历的三个阶段可以形象地比喻为"刀把子"时代→"指挥棒"时代→"马笼头"时代."刀把子"是阶级斗争年代法律作用的主要标志;"指挥棒"是指把法律作为行政管理的工具;"马笼头"是宪政法治时代法律功能的标志.如今我国的法制建设,离市场经济对法制的要求尚有不小的差距,需要法律来约束和规范国家的权力,这既是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我国依法治国的必由之路.

关 键 词:依法治国  "刀把子"  "指挥棒"  "马笼头"  必由之路
文章编号:1002-3887(2002)01-0114-04
修稿时间:2001年11月19

An Approach into the Trilogy of the Government by Law in Our Countr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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