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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引用本文:崔学会.刍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J].理论与现代化,2007(3):61-64.
作者姓名:崔学会
作者单位: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政法教研室,300191
摘    要:房地产业的发展催生了业主委员会这一新事物的出现,但我国目前对于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尚存在不同认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业主委员会不属于法人,也不属于其他组织即非法人组织。但为了保障各项物业活动的正常开展,在不改变现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应赋予业主委员会以诉讼主体地位。

关 键 词:业主委员会  法人  民事主体  诉讼主体
文章编号:1003-1502(2007)03-006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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