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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伦官职
作者姓名:喜饶尼玛
摘    要:西藏地方始设噶伦一职,为清康熙五十九年(公元1720年),其时清廷派员送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入藏,遂封康济鼐等为噶隆(伦),协助达赖喇嘛等管理西藏地方事务。后因“阿尔布巴之乱”,公元1728年改由颇罗鼐个人掌权。其逝世后,传位于子珠尔墨特那木扎勒。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年),总理全藏事务的“多罗郡王”珠尔墨特那木扎勒发动叛乱被平息后,清廷废除郡王、贝子办理藏事之制,在西藏正式建立了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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