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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三国)时期的成都
摘    要:秦灭古蜀以后,最初采用的是分封制与郡县制并存;直到杀了第三个蜀侯(绾)之后,才废除了在蜀封侯的制度,彻底推行统一的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古蜀国改为蜀郡,只设郡守,直接对中央负责。成都的第一任郡守,名叫张若,他在成都的时间比较长,干了三四十年,好多事情,他都参与过。 成都当时是县,受蜀郡管辖,但它又是蜀郡的郡治。它当时管辖的地区,包括今天的东城区、西城区、金牛区、龙泉区和双流县的一些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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