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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范畴在辩证法中的地位
引用本文:杨昌才 ,姜涛.转化范畴在辩证法中的地位[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4).
作者姓名:杨昌才  姜涛
摘    要:关于转化范畴在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中的座次,目前理论界的种种意见,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三:其一,认为转化隶属于矛盾同一性,是同一性的一个含义;其二,认为转化归属于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质变阶段的矛盾运动;其三,认为转化与联系、发展是处于同一层次序列的辩证法总体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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