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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唐中后期法制的废弛——以宫市为视角
作者姓名:张全民  姚上怡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摘    要:唐中后期,法制逐渐废弛,"宫市"的产生、发展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个问题。其表现有三:首先,大量使职(包括宫市使)的设立使相关国家机构虚置,使职又难于监督,因此,破坏了原有官制。其次,宦官在宫市活动中,假借君主制敕、违反市场管理制度及交易规范、挟势乞索,公然违反法律,却没有受到应有制裁,使相关法律成为空文。最后,君主制敕地位不断提高,干扰了法律的施行;且常常代替律文,成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关 键 词:唐中后期  宫市  使职  君主制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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