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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立法模式之选择——现状分析及立法建构
作者姓名:李岩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摘    要:人格权民法保护的立法模式可以分为三类,我国《民法通则》对于人格权的保护模式存在严重的漏洞和不足。在未来的民法典中,应当采取“民事权利的一般保护” “人格权请求权” “具体人格权” “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这种模式。

关 键 词:人格权  人格权请求权  民法典
文章编号:1002-3291(2007)02-0148-04
修稿时间:200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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