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限娱令”三令五申,电视媒介生态环境在体制管理、商业追逐、文化范式交织下更显复杂。国家广电总局不是打压,而是一直引导、鼓励办好积极健康的电视节目。倘简单以“限娱”一词涵盖所有,是不全面的。观以往“限娱”之内容、效果,电视媒介类似的冲动性并未得到长期控制。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历年禁令背后只是简单的“洗白”、去娱乐化处理或者打政策的擦边球。因此,以“限娱令”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电视监管的方式还有待商榷。针对过度娱乐化、雷同浪费等实际问题,媒体应履行社会责任,从节目创新、品牌建设等处发力,同时,政府也要引导传播生态向积极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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