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外贸易法》第30条与TRIPS第40条之间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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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艳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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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大学,法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53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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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对外贸易法》第30条缺乏一个可涵盖所有需规制的滥用知识产权、危害对外贸易公平竞争秩序行为的概括性条款,而其措辞“等行为之一”中的“等”字在这种特殊语境下又可起到两种都说得通、但截然相反的作用。该条与TRIPS第40条之间的关系遂呈现两种可能:有限的和谐或冲突。有必要在该条中增设相应概括性条款予以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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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对外贸易法》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知识产权滥用 TRIPS |
文章编号: | 1000-8284(2005)10-0035-03 |
修稿时间: | 2004-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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