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建立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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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元市劳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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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广元市政府和市劳动局、市工商局分别发出通知,正式确定从今年1月份起在全市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凡广元市辖区内的城镇私营企业(含企业主及其雇工)、个休工商户及其帮工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采取由社会保险局直接征集和由社会保险局委托工商部门代征的办法同时进行。私营企业、个休工商户均以全市上一年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26%的标准(其中个人、雇工及其帮工缴纳3%),向社会保险局或工商部门缴纳。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证照年检前,必须依法缴齐养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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