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十大教授法”搞好党校教学——学习毛泽东同志“十大教授法”的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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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芬.运用“十大教授法”搞好党校教学——学习毛泽东同志“十大教授法”的体会[J].领导之友,19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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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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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毛泽东同志于1929年在红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决议中讲到“教授法”。“教授法”的十项原则是:一、启发式(废止注入式);二、由近及远;三、由浅入深;四、说话通俗化(新名词要释俗);五、说话要明白;六、说话要有趣味;七、以姿势助说话;八、后次复习前次的概念;九、要提纲;十、干部班要用讨论式。很明显,这十项原则全是指的“教”的方面而言,因而我们称之“十大教授法”。毛泽东同志倡导的教授法,其语言艺术、教法艺术,大都表现在他的讲话、演讲、报告、谈话等属于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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