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义务不能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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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我在外地工作,母亲一人在家乡独居。我与母亲的邻居达成协议,我的两间房子给邻居居住,由邻居代替我履行对母亲的赡养义务,照料母亲的生活起居。请问这样的赡养协议是否有效?天晓答:应该说,尽赡养义务与照顾饮食起居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赡养义务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是不可转让,也是别人不能代替的。但是,像你因种种原由,把照顾母亲饮食起居的事情委托给他人做,并采取补偿的办法与他人达成协议,这实际是一种有偿服务协议。这种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又征得了你母亲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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