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制度:中国地方政府责任的“基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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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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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云南昆明65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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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地方政府责任更加细密化的今天,作为地方人大的常设机关,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地方政府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理应成为我国地方政府责任的"基石"。人大常委会制度在推进我国地方政治法治化、民主化和政务信息传输功能三个层面均对地方政府责任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但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度在现实运作过程中性质不充分、价值原则不牢固、轨道不合理、功能不完备,没能很好承担起地方政府责任"看守者"的角色,甚至严重阻碍和消蚀着地方政府责任的实现。因此,必须改革我国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度,使其担负起保障地方政府责任与肃清地方政治的重任,要点有三:一、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二、地方人大常委会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三、地方人大常委会具备更大的压力、动力和更有效的技术去监督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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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常委会 政治责任 法律责任 监督 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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