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专家辅助人制度完善——以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相关制度为视角 |
| |
引用本文: | 程衍.论中国专家辅助人制度完善——以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相关制度为视角[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9(3):128-135. |
| |
作者姓名: | 程衍 |
| |
作者单位: | 1.中国政法大学 刑事司法学院, 北京 100088 |
| |
摘 要: | 2012年《刑事诉讼法》增设了专家辅助人,作为诉讼角色能够帮助法庭就鉴定意见进行有效质证,在保证庭审实质性的同时促进“审判中心主义”的实现。在司法实践中,专家辅助人制度没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具体运行规则的缺失是导致这一情况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关于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诉讼权利和专家意见的证据属性等问题法律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在俄罗斯、意大利等大陆法系国家,专家辅助人相关制度已经有效运行了几十年。在中国未来的司法改革中应当借鉴其他国家的成熟经验,完善“专家辅助人”制度的相关规定——确定专家辅助人的辩护人诉讼地位,明确其相应的诉讼权利,例如鉴定情况通知权、鉴定内容建议权和阅卷权等,这样专家辅助人制度能够更加有效运行。
|
关 键 词: | 专家辅助人 鉴定人 鉴定意见 审判中心主义 |
收稿时间: | 2016/9/7 0:00:00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 点击此处可从《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