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乡扩镇、乡派镇治:乡级治理体制的结构性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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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勇.精乡扩镇、乡派镇治:乡级治理体制的结构性改革[J].江西社会科学,2004(1):2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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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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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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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县乡村治理体制变迁与民主政治建设研究"的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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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税费改革后,现行的乡级治理体制也需要进行相应的结构性改革,以走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本文认为下一步乡镇体制改革应按照工农分业和乡镇分治的原则,精乡扩镇,将现有的乡级政权改为县派出的基层行政组织;同时,扩展镇的自主权,将镇政权改为基层地方自治组织,实行乡派镇治,建立纵向集权,横向分权的现代乡镇治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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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税费改革 乡级治理体制 精乡扩镇 乡派镇治 |
文章编号: | 1004-518X(2004)01-002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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