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生代未成年人团伙犯罪之治理——以西南G省为研究样本 |
| |
引用本文: | 陈立毅,李金丽,郭瑞霞.论新生代未成年人团伙犯罪之治理——以西南G省为研究样本[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24(1):25-31. |
| |
作者姓名: | 陈立毅 李金丽 郭瑞霞 |
| |
作者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
| |
摘 要: |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解组现象加剧、犯罪结构变化、身心特征发展,新生代未成年人团伙犯罪在持续高发态势的同时,呈现出低龄化趋势继续加剧、辍学少年比例较大、恶性犯罪比例上升等新特征。究其根源,家庭监管不力、学校教育不到位、成长关联行业监管存在漏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力量薄弱等因素均属该种现象的诱因。为此,应强化家庭监管功能,更新学校教育理念,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加强社会治理,健全现代化三位一体未成年人法治体系建设,构建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社会治理机制,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
关 键 词: | 新生代未成年人 团伙犯罪 低龄化趋势加剧 恶性犯罪严重化 三位一体法治体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