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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诉讼时效的客体
引用本文:俞金香.论诉讼时效的客体[J].甘肃社会科学,2005(1):102-104.
作者姓名:俞金香
作者单位:国立华侨大学,法律系,福建,泉州,362011
摘    要:大陆法系将诉讼时效的客体规定为请求权 ,而英美法系则将其规定为诉权。中国民法继受的是大陆法系传统 ,因而其诉讼时效的客体应当是请求权 ;而请求权又包括债权请求权、物上请求权、人格上请求权等 ,同时 ,诉讼时效的客体又并非为一切请求权 ,因而有必要对作为诉讼时效客体的请求权进行逐项研究

关 键 词:诉讼时效客体  请求权  物上请求权
文章编号:1003-3637(2005)01-0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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