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反商业贿赂立法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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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闫磊.完善我国反商业贿赂立法的思考[J].职业时空,2008,4(10):195-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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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闫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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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阳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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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2条的规定,我国立法上将商业贿赂界定为“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随着我国对商业贿赂现象打击力度的日益加大,商业贿赂行为在现实的生活中也日趋呈现出隐秘性、多样性等特点。常见的形式有给回扣和手续费、送礼品和礼金、以购代贿、以赌博输钱代贿的行为以及提供消费项目代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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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业贿赂行为 立法 人的行为 消费项目 第2条 经营者 隐秘性 多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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