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村级统计工作之良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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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少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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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永嘉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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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村级经济富裕的,毕竟还不多,村干部按月领取固定性工资的更少,负责村级统计工作的按月领取固定性工资的只能归入稀少之列。村级统计原来大都是由村会计兼职的,自从本地区村会计事务由乡镇干部代理后,村级统计工作尽管还是由原村会计担任(改作:报账员),但是其统计的责任心积极性都已大大降低。加之,《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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