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教育对宪政建设的价值构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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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德龙.论宪法教育对宪政建设的价值构造[J].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0(2):246-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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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德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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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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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宪法教育是指宪法知识、宪政精神和宪政文化的教化、传承、培植和发展的过程。宪政作为人类社会的政治文明成果,在本质上是制度规范、意识观念与行为方式等多层面的协调统一。宪法教育与宪政有着深厚的理论渊源。宪法教育对宪政建设的价值构造主要表现为宪法教育对宪法意识的催化价值、宪法教育对宪法行为的导向作用和宪法教育对宪政制度的孕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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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教育 宪政 宪法意识 宪法行为 宪政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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