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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
引用本文:车丕照.试论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3(1).
作者姓名:车丕照
摘    要:国际经济法以交易权、管理权和经济主权为基本范畴。交易权指国际经济法主体参加某一国际经济交往以实现其经济利益的权利;管理权指国家对国际交往活动进行干预和管理的权利;经济主权指主权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经济活动的主权。这三权各自反映了跨国经济交往的当事人间、有关国家与跨国经济交往当事人间、经济领域中国家闻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设想,以这三个基本范畴为支撑点,以交易权为基本线索来构筑国际经济法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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