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网络与电子商务法的三个误解
引用本文:刘满达.关于网络与电子商务法的三个误解[J].社会科学,2005(12):77-80.
作者姓名:刘满达
作者单位:宁波大学法学院,浙江宁波,315211
摘    要:“网络法”是一种欠科学的、主观臆造的提法,而且,“网络法”和电子商务法也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或学科。互联网对现有法律的影响只能说是一种革新,还称不上是一场横扫法律领域的革命。

关 键 词:互联网  电子商务  法律学科
文章编号:0257-5833(2005)12-0077-04
修稿时间:2005年9月26日

Three Misunderstandings about Network and the Law of E-Commerce
Liu Manda.Three Misunderstandings about Network and the Law of E-Commerce[J].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2005(12):77-80.
Authors:Liu Manda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